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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近期出台的提高 出口退税率政策
2009-3-13 14:57:49  点击率:1079   查找关键字:出口 退税率 政策
 

        受国际金融危机、全球经济减速影响,我国出口增长明显放缓,许多劳动密集型企业生产经营面临巨大压力,为了应当此次危机,从2008年下半年开始,我国五次提高部分商品的出口退税率,支持外贸产品的出口,具体包括:

1、2009年2月25日,《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提高纺织品服装出口退税率的通知》(财税〔2009〕14号),从2009年2月1日起,将纺织品、服装出口退税率提高到15%。
2、2008年12月29日,《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提高部分机电产品出口退税率的通知》(财税〔2008〕177号),从2009年1月1日起,提高部分技术含量和附加值高的机电产品出口退税率:将航空惯性导航仪、陀螺仪、离子射线检测仪、核反应堆、工业机器人等产品的出口退税率由13%、14%提高到17%;将摩托车、缝纫机、电导体等产品的出口退税率由11%、13%提高到14%。
3、2008年11月17日,《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提高劳动密集型产品等商品增值税出口退税率的通知》(财税〔2008〕144号),从2008年12月1日起,提高部分商品的增值税出口退税率。一是将部分橡胶制品、林产品的退税率由5%提高到9%;二是将部分模具、玻璃器皿的退税率由5%提高11%;三是将部分水产品的退税率由5%提高到13%;四是将箱包、鞋、帽、伞、家具、寝具、灯具、钟表等商品的退税率由11%提高到13%;五是将部分化工产品、石材、有色金属加工材等商品的退税率分别由5&、9%提高到11%、13%;六是将部分机电产品的退税率分别由9%提高到11%,11%提高到13%,13%提高到14%。
4、2008年10月21日,《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提高部分商品出口退税率的通知》(财税〔2008〕138号),从2008年11月1日起,提高部分商品的出口退税率。一是将部分纺织品、服装、玩具出口退税率提高到14%;二是将日用及艺术陶瓷出口退税率提高到11%;三是将部分塑料制品出口退税率提高到9%;四是将部分加家具出口退税率提高到11%、13%;五是将艾滋病药物、基因重组人胰岛素冻干粉、黄胶原、钢化安全玻璃、电容器用钽丝、船用瞄链、缝纫机、风扇、数控机床硬质合金刀、部分书籍、笔记本等商品的出口退税率分别提高到9%、11%、13%。
5、2008年7月30日,《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纺织品服装等部分商品出口退税率的通知》(财税〔2008〕111号),从2008年8月1日起,调整部分商品的出口退税率:将部分纺织品、服装的出口退税率由11%提高到13%;将部分竹制品的出口退税率提高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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