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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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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经贸委关于福建省工业企业服务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
| 2009-4-10 15:33:07 点击率:1755 查找关键字:服务网 管理 办法 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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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
闽政办〔2009〕63 号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经贸委关于福建省工业企业服务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
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省经贸委制订的《福建省工业企业服务网管理暂行办法》转发给你们,请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认真组织实施。在实施中若有需要改进的问题及建议,请径向省经贸委反映,由省经贸委适时予以修订。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九年四月八日
附:福建省工业企业服务网管理暂行办法
主题词:经济管理 管理 企业 服务 通知
抄送:省委办公厅。
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政协办公厅。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09年4月9日印发
福建省经贸委 2009年4月10日翻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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